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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拆迁案例: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19-07-11 15:54 | 阅读次数:

【申请人】瓯海区XX街道村民

【委托代理人】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田军律师、李博书律师

【被申请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3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确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批准《XX街道XX村(区块)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行政行为违法。这是瓯海区XX街道17位村民盼望已久的结果,同时也是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体现。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作为温州市瓯海区XX街道17位村民的代理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力争委托人权益,上级政府确认下级政府行政行为违法,体现在法律规定的上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级人民政府,政府领导工作部门、更能诠释行政法规定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原则。

 

律师说法:温州市人民政府此复议决定书对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的解释和不认定“批准行为”属于“内部行为”确实值得肯定。征收方和被征收方一般对征收属于法律问题这一根本都缺乏足够认识,导致拆迁矛盾重重。本案正如复议决定所述,首先应当有批准的征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应当依据法定程序作出,所谓“协议拆迁”对于政府来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征收根本的矛盾是不依法进行导致的,很多年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坚守法律的复议法律人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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