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利要求村民腾退房屋吗?
当前,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我国各地一直在陆陆续续的开展房屋整治的行动,如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而这些行为一般都被称之为拆迁行为,对于房屋拆迁和房屋腾退行为,实际中广大被拆迁人常常会混淆,那么“腾退”是否属于拆迁行为呢?
从法律上讲,“腾退”一般是指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理理由,就占用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而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使用者搬离房屋,从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房屋腾退一般要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实际上,腾退并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律名词,即便出现,也较多用于民事案件,与征地拆迁无关。
近年来,征地拆迁过程中这一词的出现频率高了起来,主要是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一纸协议,补偿给村民一些钱,让村民搬离该房屋,宅基地被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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