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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买了一套房屋,原房主起诉我买卖无效

发布时间:2018-08-15 13:34 | 阅读次数:

问:我于1997年在农村买了一套房屋,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且协议也经过村委会的盖章,住进去后将原来的三间房扩建到十间,居住了十多年后房屋被划到拆迁范围内,原房主却来跟我要回房屋,并将我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我该怎么办?我能拿到拆迁补偿吗?

北京英淇拆迁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合同是1997年签订,当时适用的《土地管理法》还是1988年版本,其中并没有禁止城镇人购买农村房屋,相反还有规定,“有的城镇人可以购买农村房屋”,而且在1999年才有相关政策规定城市人不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因此您的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并没有违法,法院未必判决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您可以独享了拆迁的利益,假设买卖合同判决无效了,拆迁款及安置房按照现行判决,也是应该占7成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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