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53519888

通知公告:
欢迎您访问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律师解答
联系我们
010-53519888
18519288521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02号瑞安大厦10层1042室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维权必读 > 律师解答 >

房屋设有抵押权拆迁如何补偿?

发布时间:2016-04-16 08:48 | 阅读次数:

问: 房屋设有抵押权,房屋进行拆迁如何补偿?

北京英淇拆迁律师回复:

当房屋拆迁时,除了进行协商,抵押权可以分以下情况进行实现,当被拆迁人选择了货币补偿方式的时候,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达不成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

选择产权调换的,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产权调换房屋到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解除房屋抵押权达成协议并且已到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了解除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为民维权,英淇鼎力

免费咨询热线:010-53519888


版权所有  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电 话:010-53519888    手 机:18519288521    传 真:010-53519888    E-mail:yingqichaiqian@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02号瑞安大厦10层1042室    备案号:京ICP备15048768号-11  

技术支持:锐龙网络

关注我们